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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豁免条件

您的香港公司在香港没有实体办公室,也没有在香港聘请员工;

没有香港的客户和供应商,不在香港洽谈业务和签署合同;

货物也没有运到香港,没有发生报关,公司属于离岸经营。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建议公司在第一次做账审计时申请离岸豁免,这样申请成功的概率远大于后期再申请。

如何申请利得税离岸豁免

申请离岸豁免的基本流程如下:

1.做账审计

2.将经审计与报告交税局提出申请

3.税务局发出离岸问题信件

4.撰写回复信件及相关资料交税务

5.税务局下审批结果

公司董事要为香港有限公司聘请审计师为帐目进行审计,并要求公司解释业务操作及流程。

在审计完成之后,由公司向香港税务局提出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其间税务局会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及税务代表要求提供各种不同的公司运作文件(包括审计报告),及根据公司情况提出相关的查询及提问。

所有税务局提出的问题,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回复。如税务局同意公司的运作属离岸操作将发出豁免同意书。

 

关于离岸豁免的提醒

离岸豁免如果申请成功,则无需缴纳利得税,能节省税务支出,降低营运成本及增加公司投资能力。但是,申请最终结果以税局评估而定,没有100%保证。如申请不成功,仍需缴纳利得税。

还有,若申请成功后,税局会视企业以后年度都是离岸,会不定时复查,具体视税局什么时候给公司下发信函为准。

另根据全球最低税率政策,香港公司在做离岸豁免申请的时候,除了要符合离岸豁免申请条件,还要有在别的国家/地区已经纳税了的证明,符合这两个条件才能做离岸豁免申请,否则,可能会发生被税局追责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