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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加坡公司的“属地原则”

 新加坡是世界上少有的税率低且税制单一的国家,不但免征资本利得税,企业所得税也只按17%征收,并且允许新加坡公司的股东享受股息收入免税等众多的税务优惠制度。

而且最重要的是,它以属地原则来征税。那么,这篇文章我们就来讲一讲,新加坡公司税务的属地特征。

什么是新加坡公司的“属地原则”

新加坡所得税法是按照属地征税原则。任何公司或个人在新加坡发生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取得的收入,都属于新加坡的应税收入,必须在新加坡纳税。

也就是说,即使是发生或来源于新加坡之外的收入,只要是在新加坡取得,就需要在新加坡纳税(有税务豁免的除外,如股息、分公司利润、服务收入等)。

举例说明:新加坡公司A, 在中国控股了一个子公司B, 因为经营规划将B公司股权卖掉。这个卖掉的收入不被认为是在新加坡的经营收入,因为这是一个长期的投资,那需不需要在新加坡交税?

答:如果卖掉股权的收入会汇入新加坡公司账户, 就需要在新加坡交税。那如果买卖股票的行为能达到安全港(S13Z)/资本利得(13R、13Z、13CA)的要求, 就不需要交税。

如何确定公司的收入来源

由于收入来源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争议性。没有一种通用条规可以应用在每种情况,以确定某笔收入来源的正确地点是新加坡还是海外。以下几点可以作为指南来确定某笔收入的来源:

(1)确定产生相关盈利的营运,并确定这些营运发生的地点;

(2)确定买卖合约生效的地点(从贸易商品赚取盈利的地点),例如,协商、签订和执行合约;

(3)对于以赚取佣金为业务的公司,需确定旗下代理在哪里进行工作。如果这些活动在新加坡进行,则收入将被视为来自新加坡。

哪些收入需要在新加坡收取

 对于已确定来自外国的收入,接下来应确定该收入是否于新加坡收取。如来自新加坡以外地区的收入,在下列情况下,被视为在新加坡收取:

(1)以现金、支票、利息、电子转账等形式汇入、发送或带入新加坡;

(2)用于清偿任何在新加坡进行的贸易或商业债务;

(3)用于购买任何带入新加坡的流动资产(例如,与您生意相关的设备或原材料)。

外国人和外国企业也许会担心因使用新加坡的银行和基金管理设施而被征税。但是,在新加坡收取的海外收入,只会向在新加坡居住的个人,或在新加坡的实体征税。

因此,非居民个人,或不在新加坡营运的外国公司,可以把他们的海外收入带到新加坡而无需被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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