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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商业登记、商标注册的区别

 无论是在香港创立公司还是注册商标,都可以迅速提高企业的国际知名度,提升企业不断成长的竞争力。

但是,在香港,公司名称、业务名称(包括在税务局商业登记署登记的独资、合伙或有限公司经营的业务名称)以及商标的注册分别受不同的法例和制度规管。

所以,这篇文章就来讲一讲香港商标注册与香港公司注册的区别。

公司注册、商业登记、商标注册的区别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商业登记以及商标注册的作用各异,它们受不同的法例规管,并由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

公司名称的注册由公司注册处办理,业务名称的注册由税务局商业登记署办理。而商标注册则由商标注册处负责办理。

把业务或公司名称注册,并不代表拥有以该名称作为商标的权利。

 

 

公司注册处

公司注册处专责实施及执行《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为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成立为法团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营业地点的非香港公司提供注册服务。

商业登记署

税务局辖下的商业登记署专责执行《商业登记条例》(香港法例第310章),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的业务,包括独资公司、合伙业务、本地有限公司或非香港公司,提供商业登记服务。

商标注册处

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辖下的商标注册处主要根据《商标条例》(香港法例第559章)及《商标规则》(香港法例第559A章)为公众提供商标注册服务。

公司名称于公司注册处注册或业务名称于商业登记署登记,并不代表有关公司或业务经营者拥有以该名称作为商标的权利。

因此,即使你已于公司注册处或商业登记署注册有关公司名称或业务名称,你仍须向商标注册处注册你的商标。只有注册商标的拥有人,才可就该商标注册的货品或服务,享有商标专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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