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德集团 > 中国香港公司知识

【 香港公司在内地运营方式 】

 香港公司在国内开展业务有以下三种方式:

1、成立办事处

如果香港公司只是用于在国内联络客户或者用于宣传,不用于经营的话,则可以选择成立一个办事处。根据规定,办事处只能用于联络或宣传,不能与客户形成购销关系,并且也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届时可以准备相关资料,向当地工商局申请登记。

2、授权给内地公司

通常来说香港公司在国内开展业务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品牌授权了,意思就是香港公司授权给国内公司进行生产和经营,以此方式来达到在国内经营的目的。此举首先需要和内地公司签署授权协议,完成后内地公司即可经营香港公司品牌来进行推广和销售。

3、在内地成立外商投资公司

外商投资公司意思就是,依照中国法律在国内设立的,由中国人或与境外人士共同投资或由境外人士单独投资的公司。所以通常都是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回国投资并成立外商投资公司,但此举需要办理香港公证等,另外香港公司的股东至少需有一人是境外人士,如此才可成立外商投资公司,以此方式在内地合法经营。

【 香港公司如何转内资 】

香港公司如果想要快速撤出内地投资,还可以采用出售股权,转为内资的方式,这种方式为目前最快的退出方式。

外资转内资或注销无需审批和备案

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或者注销无需提前或者另行再向商务部门报批或备案,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时,由市监局的系统直接推送给商务主管部门。

外资转内资,需要去市监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章程修正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股权转让协议。

最后是去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以及去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这样香港公司就可以撤出在内地投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