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德集团 > 其它知识专题

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扩大,货物进口持续增加,其中夹杂非法药物和侵权类产品的案件也持续发生。有些卖家利用FS仓库,以较低价格进行进口申报,从而避开正常课税的情况日益突出。

针对该情况,2023年7月7日,日本海关总署在官网发布了一则标题为:《輸入申告項目·税関事務管理人制度の見直しについて》(译文:进口申报项目和海关事务代理人制度的调整通告),于2023年10月1日生效

动图封面

大意概括:

为了确保正常进口流程能够顺利开展,打击违规商品的实效性以及实现适当的课税需要进行制度修改: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在进口申报时要求记载的“进口商的地址及姓名”将追加到关税法施行令上的进口申报项目中。

调整内容(一)

2023年10月1日生效

①.关税法施行令上的进口申报项目中,追加进口申报时要求填写的进口商的信息。

填写信息要求:

个人:地址+姓名,

如为公司法人则填写:公司名+申请人姓名+地址。

②.在海关事务管理员的备案项目中追加”备案人与海关事务管理员的关系“,同时附上与海关事务管理员的委托合同相关文件。

备案表增加三个部分:

1、业务内容

2、海关事务管理员委托合同

3、海关事务管理员手续

从2023年10月1日开始,采用ACP模式清关,必须要出示货物进口方跟清关代理人的委托合同。

新规对ACP角色收紧,必须是有合同的合作关系,不单纯是ACP业务关联。是否有业务往来或者密切关系将成为海关承认ACP的关键。

③制定法规,规定海关官员要求非居民指定关税事务管理员,若非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进行指定,将能够由海关官员为其指定关税事务管理员

2023年10月1日后,除了非居民卖家需成为“输入申报人”,还必须指定日本的相关ACP代理人去委托清关和缴纳关税。原来的进口代行者不能再作为输入申报人了。

调整内容(二)

2023年10月12日生效

进口申报项目追加以下事项——

1.是否属于通贩类货物
2.在哪个平台销售(平台名称等)3.清关后送到哪个地址

这一项改动是为了明确了货物的走向,从锁定物理位置开始,进而锁定背后的相关运营公司,确保大部分货物的走向是正规可溯的。

其实,可以看出来,对于以下两种卖家,基本没有影响:

1、按照日本ACP逆算法缴纳税费和清关的卖家;

2、有日本实体公司,按照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且资金走向正常和税务合规的卖家;

前者是正常缴纳税费,此次调整增加了ACP流程和部分材料补充(ACP绑定服务需要一定费用),后者只要是合规经营且经得起推敲和资金回溯,也无需特别担心。

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我们。骏德集团香港自有永久物业,专业提供境外投资备案、香港及开曼、BVI、美国企业注册、做账审计、红筹架构搭建、新加坡基金企业、1039出口税务合规化、跨境电商规划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