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在11月21日香港立法会指出,一直联系及游说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成员及持份者,并得到正面回应。例如,东盟成员国经贸部长积极欢迎香港的加入申请。
丘应桦透露,当局会继续推动香港加入RCEP的工作,目标于2024年内举办或参与70项联系RCEP成员及持份者的相关活动、会议或对话,让香港可尽早加入RCEP。
什么是RCEP
2012年,东盟十国发起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该协定。
2021年11月2日,RCEP达到协定生效门槛。2022年1月1日,协定对已提交核准书的10国正式生效。2023年6月2日,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等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RCEP区域总人口、GDP总值、货物贸易金额均占全球比重约30%,协定对15方全面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RCEP生效带来的税收优惠
为了抓住RCEP带来的机遇,增加本国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各国纷纷为本国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适当的税收优惠。
1、中国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一直以来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多种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其负担。例如,对小型微利企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新创办的技术小巨人企业给予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此外,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研发支出,还可享受进一步的税收优惠。
2、韩国税收优惠政策
韩国为了鼓励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还专门修改了税法,并专门划分了“经济不景气地区”在这部分地区进行创业的公司可以享受五年内免税。
对于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在韩国可以享受高达5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此外,韩国还实施了研发费用税收抵扣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3、新加坡税收优惠政策
新加坡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以提升其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其中包括雇主所得税减免、小型企业税收清算制度和研发税收减免等,并且符合新加坡扶持条件的具有创新能力的公司还可以获得高达70%的援助津贴。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在新加坡设立和发展。
香港向来是国际贸易枢纽,也是内地与其他RCEP成员之间重要的贸易窗口。香港目前正申请加入RCEP,香港海关亦已推出货物中转安排服务,协助企业符合RCEP相关规定,以便享受关税优惠,利用RCEP捕捉区内贸易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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