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企业境外投资ODI存量权益登记已启动,申报企业需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登记,未按规定报送年报数据或存量权益登记的,信息系统或将被设置为“业务管控”状态,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1.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2.报送主体
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3.报送方式
1)商委:
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2)外汇局: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
http://zwfw.safe.gov.cn/asone/
4.填报要求
1)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投资主体自行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外汇局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信息内容进行抽查。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申报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境内投资主体,外汇局按相关程序,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管控,并依法进行处理。
5.抽样调查数据
被确定参加存量权益抽样调查的样本企业,还应按季度报送存量权益数据。数据填报内容与ODI存量权益登记要求一致。
6.注意事项
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仍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