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采用的是属地原则征税,只对来自于香港的利润所得才需缴纳利得税,而来自于香港之外的利润,可以向税局申请“离岸收入”,豁免缴纳利得税,降低运营成本。
首次申请成功后,税局会默认公司离岸经营,但也会不定期复查。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于今年1月1日新生效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也就是离岸豁免机制,对传统的香港控股公司架构产生较重大且深远的影响。
在离岸豁免机制下,有些“指明外地收入”即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的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的离岸利息、股息、处置收益或知识产权收入将被视为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因此须被征收利得税。
但是,如果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满足相关豁免条款的要求(即经济实质要求、关联要求和持股要求),则相关的指明外地收入仍然可以豁免香港利得税。
离岸豁免相关规定
·受涵盖的纳税人:
在香港经营业务的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
·受涵盖的收入:
无法满足「实质经济要求」的4种被动收入,即在香港收取的离岸股息、利息、处置收益和知识产权收入;
对于「实质经济要求」的定义,是指纳税的公司必须要有足够数目的合资格员工,及达到一定的经营支出的要求。
·豁免征税条件:
上述的受涵盖收入,只要相关持股少于5%,公司被动收入不超过50%,且公司负责人为香港居民或是在香港设有常设机构的非香港居民,就可以获得豁免。
总结:在新生效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下,只有满足以上提及的特定条件,香港以外的离岸被动收入才可以继续享受免税。
申请离岸豁免条件及流程
申请离岸豁免基本条件:
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
货物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
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
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记录等
离岸豁免申请流程:
做账审计
审计报表与报告交税局提出申请
税务发出离岸问题信件
撰写回复信件及相关资料交税局
税局下审批结果
备注:整个操作流程关键点在信件的回复撰写,撰写过程需要公司提供详细的业务运作文件与解释(包括涉及年度的审计报告),整个过程一般是6-24个月,信件回复次数一般1-3次。
申请离岸豁免优缺点
优点:如申请成功,便可合法利用香港税务条例,豁免缴纳离岸收入产生的利得税;
降低营运支出及增加公司投资能力。节省税务支出,减低营运成本;豁免税款之资金可增强公司投资其他业务能力。
缺点:申请结果要视税务局评估结果,没有百分百保证,若申报不成,须缴付香港利得税;
公司需要支付离岸豁免申请成本;
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润的性质及产生有关利润的交易的性质所决定。
1、申请中国香港公司离岸豁免需要企业货物未在中国香港进行报关及收发货;2、申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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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离岸利润豁免答辩所需提供的董事或者相关人士到港的记录,是为了证明申请公司满足...
1、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中国香港客商;2、离岸豁免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中国香港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