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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巴布韦对外国企业和个人开展的限制性措施

津巴布韦对外国企业和个人开展的限制性措施

   1、出口强制结汇。受津外汇短缺的影响,津储备银行以执行外汇管理法的名义,要求所有涉及出口业务的企业,必须将出口所获取的外汇在其外汇帐户(FCA)内滞留21个工作日,之后将外汇收入的30-40%按照储备银行公布的汇率结算为津元。

  2、美元商店抵押金。20089月,津储备银行出台政策,允许开办美元商店,但申请牌照需交纳相应的抵押金。当地人开办单层美元零售商店交纳20,000美元押金,开办单层美元批发商店交纳100,000美元押金;外国人开办单层美元零售商店交纳50,000美元押金;开办单层批发商店交纳250,000美元押金。如零售或批发商店达到2层及以上,需申请两张牌照。

  3、津元存贷限制。目前,津国内现金短缺,储备银行限制企业及个人单日只能提取现金50万元。而津元现金黑市汇率已达到1美元:110万津元,转账汇率也一路上升到1美元:10兆亿津元。

津巴布韦公司的注册流程

津巴布韦公司的注册流程

   津巴布韦注册公司流程:津巴布韦公司名称查册;签署委托代理协议书;支付预付款(一般为总价款的80%);制作公司注册文件;申报文件;公司注册完毕;客户收到注册文件的扫描件后付余款;领取注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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